这两个问题反映了各地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缺乏合作的现实,前者反映他们缺乏信息的共享与交流,后者则反映他们的检测工作缺乏互动与合作。
在全国大市场的环境下,各种食品产品大多是在全国范围内销售的。尽管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只是在一个地区被曝光,但这些食品很可能已经流出这些地区流向全国,这就决定了全国各地食品安全事件往往具有同质性。在此背景下,各地区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信息沟通和交流十分必要。比如像北京邻市天津市已经发现有问题“红心鸭蛋”,天津市食品监管部门就应该把信息通过各种方式传递给相邻省市的管理部门,相邻地区的管理部门由此就可以展开有针对性的检测和排查,以快速和高效的方式处理问题食品。当然,相邻地区的食品管理部门也要多一分主动,多一些敏感,对周边的食品安全事件保持高度关注,亡羊补牢的事情,越少越好。
当前,许多城市在推广食品准入制度,这要求食品销售者能够提供食品产地检验部门检测合格的证明。无疑,这种制度要求产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与销售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展开有效合作。产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当地食品的卫生检验报告,并且与销售地食品管理部门保持密切沟通,而销售地食品安全管理部门,也应及时反馈产地食品的相关信息。这种合作既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产地食品信誉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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