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10月3日,翁子勤在苏溪镇金柱副食杂货商行批发了43箱(24瓶/箱)牛奶,将其发给43名员工,作为厂方发放给员工中秋佳节的礼品。在消费过程中,该厂员工王贤岳在饮用牛奶后随即出现呕吐症状,事后马上送到医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62元。其他员工因此认为翁某故意购买劣质假冒牛奶发放,对这种行为十分不满。随后,义乌电视台商贸频道“同年哥讲新闻”栏目对此事进行了采访报道,引起了社会的较大反响。
于是,义乌市消协义北分会马上与浙江李子园牛奶食品有限公司联系,该公司于10月10日派业务员前来专门处理此事。市消协义北分会经过核实,认为情况基本事实,经过耐心调解,“李子园”公司最后表示愿意赔偿王贤岳的医药费35元,同时补偿2箱“李子园”牛奶。经清点,“李子园”公司予以更换该制衣厂尚剩余的31箱“李子园”牛奶,并额外补偿2箱,义乌市耐尔制衣厂负责人及员工表示愿意接受该调解。
事后,义乌市消协义北分会对“李子园”公司提出几项建议及要求:第一,加强品牌维护意识,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第二,要严把产品质量关,及时改进工艺上的不足,生产出让老百姓“安心、舒心”的产品;第三,要严格把好销货渠道关,提醒向其进货的超市、副食店做好产品的日常保存,对过期牛奶要及时予以处理。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