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学校、托幼机构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全省卫生部门贯彻执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监督各学校建立食物中毒应急处理机制和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全省共检查大中小学、幼儿园共11250间。80%食堂均领取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其中90%间学校建立了学校食品卫生校长负责制。
中考、高考考前加强对各考点学校食堂的监督。中考、高考期间,市、区各卫生监督所每天派人到现场蹲点和分片巡回监督检查。在卫生部门的努力和学校的配合下,整个中考、高考期间没有发生食物中毒事故。
开展学校食用油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近几年来,全省针对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包括:学校、托幼机构课间餐(含早餐)专项检查、学校周边地区餐饮摊点专项整治、学校学生直接饮用水卫生质量专项检查、学校食堂植物油卫生质量的专项检查等,各地结合无证照经营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学校周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饮食店和食品经营摊档;同时开展了“护苗行动”等一系列声势浩大的行动。
开展农村地区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全省开展了“五一”、“十一”前统一行动,全省上下联动强化对农村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及集贸市场、食品超市(商场)的食品卫生监督;各地还结合“千里旅游、放心饮食”等活动,对我省各旅游景区、铁路沿线等农村地区餐饮业开展地毯式检查,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
今年6月,广东省卫生厅重点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奶粉等婴幼儿食品批发市场,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的专项清查活动。全省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1600人次,检查了商场、超市5470间,农产品批发市场内食品批发门店、食品销售门店11480间,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
省卫生厅针对全省的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在农村或城乡结合部等边远地区日常监督难以落实等特点,在全省开展了统一的抽检和专项整治。全省共抽检324份样品,抽查主要指标为菌落总数、霉菌、电导率等。检验合格的样品共288个,总合格率为88.89%.36个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在卫生条件较差的中小企业,微生物指标不合格是桶装饮用水不合格的最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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