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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称连水果包装袋一起称属短斤少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8  浏览次数:191
核心提示: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通讯员丽娟、运刚报道:为区区3角钱,消费者廖女士将一超市投诉到工商部门,并最终讨到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通讯员丽娟、运刚报道:为区区3角钱,消费者廖女士将一超市投诉到工商部门,并最终讨到“说法”。
  昨日,蔡甸廖女士在“兴达超市”以每公斤3元钱的价格买了两袋2公斤装柿子,去掉包装后在该超市购物秤上一称,发现少了100克。 
 
  廖女士要求超市退还多收的钱。服务员称,水果都是包装好再称重的,去掉包装袋当然差秤了。超市经理也称,“这是行规。”
  廖女士遂向蔡甸大集工商所投诉。工商所认为,属短斤少两,并责令超市退还多收的3角钱,另赔偿3角钱。
  工商人员表示,售卖水果不除去包装重量的问题,看起来是小事,但集少成多,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却不小;遇到此类问题,可与商家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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