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质检部门在继续巩固春夏季食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基础上,从2006年9月下旬至2007年春节前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秋冬季食品、服装等生活用品专项执法打假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要围绕秋冬季节和假日经济,结合标准实施重点开展6项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在中秋前夕开展月饼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月饼标签标志、包装和产品质量。二是开展酒类产品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以低档酒冒充高档酒、伪造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标识和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液态奶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液态奶生产企业执行复原乳标识标注规定的情况。四是开展果冻产品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在果冻中超量使用糖精、色素、非法使用防腐剂和使用工业用胶等非食品原料生产果冻的违法行为。五是开展服装产品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羽绒服的羽绒含量和羊绒(毛)服装的羊绒(毛)含量等是否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规定。六是围绕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超标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用于纺织品、皮革制品、染发剂等日常生活用品的染料的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染料中23种有害芳香胺超标问题。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不合格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生产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同时,针对消费者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继续开展化妆品专项执法检查和蜂蜜专项执法检查,就餐饮服务中免费茶、廉价茶质量低劣问题开展茶叶产品执法检查。
通知还要求各地质检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打假扶优并举,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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