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做好广西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发放工作方面,同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确保发证条件、时限、程序合法;严格证后监管和无证查处,坚决纠正“重发证轻监管”,严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实行“谁许可、谁监督、谁负责”的生产许可过错责任制的工作要求。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区质监局在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中,进一步推出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批、监督“三分离”制度,彻底扭转由原来一个部门从事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审批、监督工作的情况,将食品行政许可工作中大量专业性、技术性的审查工作交由技术审查中心负责,而专业处室只对申证企业进行10%的抽查,从而使这些部门从大量的日常琐碎的技术性事务中脱身出来,将更多的时间用于发证后的监督检查工作,大大提高了食品行政许可审查效率和质量。同时,质监部门还全面公开食品行政许可的有关文件、许可的工作程序、收费的标准和依据、申报、审查和批准条件、办事部门及工作时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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