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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全面启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1-28  浏览次数:144
核心提示:     福田全面启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程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系
    福田全面启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工程

    为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福田区大胆摸索,创新监管新模式,率先在我市提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思路。近日,福田区创建食品卫生安全示范街工作正式启动,南园路及泰然四路两条商业街被作为首批创建食品卫生安全示范街试点正式拉开了序幕。为进一步将创建工作抓落实,福田区卫生局又专门下发《福田区卫生局2006年创建食品卫生安全示范街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福田区卫生局副局长王跃平介绍,在试点阶段,将通过以点带面全面铺开,以签署《食品卫生安全公约》的形式,发挥政府卫生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参与监督的协同作用,使示范街食品餐饮店从硬件、软件达到一个新的卫生水平,构建食品卫生安全良好环境。

    餐饮经营者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率100%示范街6个指标全部达到90%以上

    根据《方案》,食品卫生安全示范街6个指标必须达到90%以上。即:通过创建活动,使企业经营者食品卫生责任意识得到普遍加强,示范街食品生产经营门店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培训率达到100%;食品生产经营门店持证经营率、亮证经营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食品生产经营门店100%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建立有原材料采购台账制度,主要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率达100%;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

    示范街食品生产经营门店还必须100%悬挂《食品卫生安全公约》。

    示范街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单位须达60%以上

    对食品卫生安全示范街的餐饮门店、职工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逐步实施餐饮业、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公告制度,对已实行量化分级管理的单位进行定期追踪,进行绩效评估。

    示范街食品生产经营门店(饮食业及集体食堂)符合量化分级条件的60%达到B级以上。食品生产经营门店(饮食业及集体食堂)食品卫生信用监管体系评级B级以上者达60%以上。

    加强餐饮业、食堂食品原料采购验收环节的管理,严格实施索证索票制度,加强餐饮业、食堂食品原料和成品的检验力度,在餐饮业、食堂逐步推广蔬菜农残的快速检测技术。

    以食品卫生监督和预防食物中毒为重点,对食品卫生安全示范街的餐饮业、职工食堂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食品加工的各类规范,落实餐饮单位、食堂餐具消毒措施和消毒制度,提高餐具消毒合格率。帮助企业建立企业内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建立健全集体食堂用餐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狠抓各项食品卫生制度的落实,加大对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的监督力度。

    建立食品卫生监管信用档案所有食品经营店向社会作出卫生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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