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企业参与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活动的函
(技组委[2007]4号)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全国高技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通过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积极推进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工作的开展,引导广大师生努力钻研技术技能,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举办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活动(劳社部函[2007]65号)。本次大赛面向全国各级各类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分汽车修理工、焊工、工具钳工、维修电工、计算机维修工五个职业,全国决赛中获学生高级组各职业前5名的选手将晋升技师职业资格。
为提升大赛活动的影响,本次大赛组委会将与CCTV-4著名栏目《互动空间》合作,开展电视技能超人赛活动(面向全球播出),宣传各参与企业和技工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创新与业绩,传播技能中国的理念。电视技能超人的选手将在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决赛中产生,获胜者将获得CCTV-4《互动空间》技能超人奖杯和证书。
本次大赛采取政府主办,CCTV-4宣传,企业参与的市场化新运作方式。在此诚邀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有史以来技能后备人才规模最大的一次盛会。请有意参与这次活动的企业按照附件2的要求,将相关材料于七月三十一日前寄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陈志集、李京
联系电话:010-84661341、84661057、84661050(传真)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育慧路3号(100101)
电子邮件:peixunchu@gmail.com
附件:1、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企业赞助方案
2、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赞助企业报送材料目录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企业赞助方案
一、赞助方要求
(一)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有较大影响力或潜在影响
力的企业或机构;
(二)在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方面有突出成果并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产生较大推动作用的企业或机构。
二、大赛赞助模式和费用
(一)赞助模式分为大赛总冠名赞助、分职业冠名赞助和协办赞助等;
(二)赞助费用等具体事项由双方作进一步商议确定。
三、总冠名赞助方的回报
(一)以赞助单位名字冠大赛总名称,即《××杯第二届全国技工院校技能大赛》;
(二)特邀总冠名赞助方领导担任大赛组织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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