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和《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05]35号)文件精神,大力推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速度,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简称’指导中心’)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委托,2007年继续开展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简’教研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教研成果类型
本次活动参评教研成果分为教案和论文两大类。
(一)教案类
1.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均可参加,每人限报一门课程1~2学时的教案;
2.教案评选分A(公共课)、B(专业理论课和实习课)二个组进行,B组限定12个专业(机加工、电工电子、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烹饪与宾馆服务、服装纺织、汽修汽驾、家电维修、建筑、营销、文秘、商务与贸易、美容美发);
3.教案一式三份,一律使用A4纸打印,正文要求注明页码;教案首页按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1)填写,不得遗漏;教案正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个人及单位有关的信息。
(二)论文类
1.各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师均可参加,每人限报一篇论文;
2.论文的撰写应以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培训课程改革为重点,作者可根据专业和技术特长自行确定题目,但要突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论文一式三份,一律使用A4纸打印,左右页边距为2.0cm,上下页边距分别为2.5cm和2.0cm,并注明页码。标题使用2号宋体字,正文使用小3号仿宋体,行间距为单倍行距;论文首页按统一格式要求(见附件2)填写;论文正文中不得出现与作者个人及单位有关的信息。
二、 参评教研成果报送程序
报送参评教研成果时须同时提交书面材料及与书面材料一致的word格式电子文档。书面材料邮寄到指导中心标准处,电子文档通过中国劳动力市场网(www.lm.gov.cn)上’教研教改’专栏中的’信息及教研成果上传’系统报送,邮件主题请标明’2007年教研成果评选××类(类别:教案A、教案B或论文)’,邮件末尾请详细注明作者的姓名、电话、邮编、通讯地址等具体联系方式。
三、 教研成果评审办法
为提高评审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今年教研成果的评审工作仍采取网上初评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初评
指导中心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网’教研教改’专栏上开辟2007年教研成果评选页面,所有参评的教研成果将按教案和论文分类,在网上进行公布。各地教研室负责组织专家对网上公布的教研成果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送指导中心。
网上初评的评审标准和具体时间将于10月初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网’教研教改’专栏中进行公布。
(二)专家评审
指导中心将在2007年11月组织专家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并依据初评结果对教研成果进行复评,以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三)表彰办法
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发文对2007年度全国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研究成果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在中国劳动力市场网上向全国公布。
具体奖项包括:
1.优秀教案奖
优秀教案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优秀论文奖
优秀论文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优秀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将评选出若干名,此奖为团体奖项,名单根据参评省份的数量和每省获得的累计分确定(个人教研成果获一、二、三等奖分别为按每项10分、6分和3分计入总分)。
四、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
请各地区、各行业教研机构及时将本文转发到各技工院校和有关职业培训机构,认真抓好教研成果评选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
本次教研成果评选活动评审办公室(简称 ’评审办公室’)设在指导中心标准处。
请务必于2007年9月25日前将参评的教案、论文报送到评审办公室。评审办公室将及时把上报的教研成果进行分类汇总,并上网公示。
请各地教研室组织专家于2007年10月8日~25日对网上公布教研成果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在10月30日前上报评审办公室。
五、其他
为弥补教研成果评审工作经费不足,本次教研成果评审活动对每篇教研成果按100元收取评审工作的技术服务费。
服务费请汇: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开 户 行:北京市交通银行惠新支行
帐 号:060745012015013343
汇款请寄: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标准处(北京市朝阳区育惠路3号,邮编100101)
办公室联系人:齐悦臣、李克
办公室联系电话:010-84661087 ;010-84661085
附件:1. 教案首页格式要求 点击下载
2. 论文首页格式要求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二ΟΟ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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