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生意赚了300斤粉条
办这家公司,还真是费了些周折,主要是工商局的营业执照难得办下来。开始的时候,我给公司取的名字是“瞿氏法律援助中心”。但是到区工商局申请时没有获批,原因是法律援助是政府行为,私人公司取名不能用这种带政府行为的名字。于是改作“瞿氏经济信息公司”。公司的名称好不容易核准了下来,公司的经营范围又出了问题。我们经营范围其中有一项:法律信息咨询及相关配套事业服务。替人垫钱打官司到底算不算“信息服务”的范畴?没有先例,也难界定,工商部门研究了几个月,营业执照才给发下来。
帮人垫钱打官司,听上去是助人为乐的事业,其实在我,也是做生意,当作投资的一种,所以,我们公司接官司有一个标准。我们一般接民事经济纠纷案。受理的条件,道理一定是在委托人一方,经我们公司考察觉得打官司另一方具备经济偿还能力。只有在这两个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我们才会和委托人签订委托书。在委托书的内容中,会明确关于官司打赢后我方的提成分配比例。我力所能及的,也只能做到这些了。我不可能一分钱不要就帮人家打官司,我是把这个事情当作生意来经营。签订了委托书后,其他事情就由我们来办,包括代理相关诉讼事物、垫支打官司所需的律师费、立案费等一切费用。
目前公司已经接了二十多起官司,帮人垫了七八万块钱。从公司成立到现在,我已经投入了60万元的资金,还没赚到什么钱。很大一部分是靠儿女的支持。他们肯大手笔地出钱帮我,一方面是出于孝心,另一方面他们也都是生意人,他们相信我的投资眼光。要知道,诉讼期一般都在一年左右,大部分官司都没有结案,垫钱打官司,投资风险还是很大的。
万事开头难。我们的第一笔生意的收益是300斤粉条。去年12月,秦皇岛某公司业务员张春光再次到汉正街某经销点讨债,又一次被拒。张春光垂头丧气地走在路上,看到了我们公司做的广告,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找到我们公司。最后门点同意还9000元钱,其中3000元用粉条抵。按当初的合同,我们得到了300斤粉条。
既做了生意,又尝到了帮助人的快乐,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