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对众多行为作出规定: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并在许可的范围、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以会议或者讲座等形式宣传推介保健食品的,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夸大功能、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
当下,不少保健品商家通过举办尊老活动、开养生会所、办讲座等活动,打出“亲情牌”或打着“免费赠送”的幌子,欺骗或诱导老年人购买高价保健食品。2015年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参加政风行风热线活动时,群众来电中超过一半反映该问题。
今年年初至8月份,武汉本地都市类报纸推出保健品骗局系列报道,接到百余名读者的来电称曾被“忽悠”。
今年9月底,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目刊发投诉称,总部位于武汉市中北路汉街国际大厦B座3A02的湖北世纪冠华科技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内不少社区里租借场地,以开办“健康生活馆”为名推销“冠益生南极磷虾油”,推销员、服务员大都是青年人。推销者声称:“这是政府支持的国家863科技项目研究成果”,对糖尿病、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等患有“三高”心血管病的老人特别有好处,收4480元并承诺“3个月无效退货”。
虚假宣传夸大功效、体验营销等手段“忽悠”老人购买保健品、价格严重虚高……不难看出,湖北保健品行业“乱象”依然严重。
保健品“骗局”还要走久? 还有多少类似“冠益生南极磷虾油”需要警惕?众多保健品“乱象”能否存在,与相关部门是否查处相关。希望《条例》的出台和食药监部门的行动,让保健品市场能规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