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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积极作用爱国爱民维护和谐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积极作用爱国爱民维护和谐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01  浏览次数:3445
核心提示:本报乌鲁木齐11月30日讯记者姚彤报道:11月30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伊斯兰教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出席
 本报乌鲁木齐11月30日讯记者姚彤报道:11月30日上午,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伊斯兰教爱国宗教人士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党的宗教政策,充分发挥爱国宗教人士的积极作用,积极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和凝聚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自治区领导雪克来提·扎克尔、朱海仑、李鹏新、肖开提·依明、徐海荣、马学军等出席座谈会或参加合影。

在热烈的掌声中,陈全国与90多名伊斯兰教爱国宗教人士一一握手,互致问候。参加今天座谈会的爱国宗教人士来自全区14个地州市,有维吾尔、哈萨克、回、柯尔克孜、东乡、塔吉克、塔塔尔、乌孜别克等8个民族。

阿不都热克甫·吐木尼亚孜、阿布都西克尔·热合木都拉、达吾克西·都孜拜、寇金发、阿布里米提·艾合买提托合提、吾布力卡斯木·玉苏甫、艾合麦提·麦提尼亚孜、吾不力艾山·图尔荪尼亚孜等先后发言。大家结合从事宗教教职工作的实际,谈感受、提建议,一致表示,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当亲人、当朋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加强对清真寺和宗教活动的公共服务,关心关爱爱国宗教人士,我们深受感动。一定发扬优良传统,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坚定不移走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为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文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后,陈全国说,宗教工作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关系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社会和谐、民族团结,关系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新疆信教群众多,宗教活动场所多,精心做好宗教工作尤为重要。要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尊重信教群众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保障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需求,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活动场所。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要加强改善清真寺和宗教活动场所条件,推进水、电、路、气、讯、广播电视、报刊、文化书屋、政策法规进清真寺,改善条件、完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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