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对新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在5个试点城市办理注册登记的,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在试点地区以外的地方办理注册登记的,仍然按照原规定申领普通汽车号牌。
公安部交管局负责人表示,根据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将超过500万辆。下一步,将在试点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做法,逐步扩大应用范围,力争2017年下半年在全国推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