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本次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中发现,未严格执行管理制度问题、擅自改变生产条件问题、生产记录存在问题、包装标签不符合要求问题等四类问题比较突出。其中,部分企业存在擅自变更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和产品配方,未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的生产工艺和产品配方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的问题。有些保健品外包装则标识了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了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产品。
北京食药监局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对照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自查整改,严格执行各项法律规定和制度规范,提高诚信意识,切实担负起良心道义和社会责任;严格自律、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对食品安全事故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共同维护保健食品行业健康发展。
北京食药监局各级监管人员将按照企业风险等级分类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飞行检查常态工作机制,将企业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及违法案件等相关情况纳入诚信体系,并定期向社会公开,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对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依法严惩、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