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华商报反映情况的主播经纪人小雨表示,已“讨薪”近1个月,至今没有任何进展。据小雨透露,按照2000元底薪的说法,持续完成直播的西安区域主播的“欠薪”将近100万元,主播们收到的礼物可兑换15万元左右。
小雨也曾是一位直播主播,此次担任经纪人负责西安区域主播的招聘,她的上线是一家名为“克拉克”经纪公司的经纪人周某,在西安招募的500名主播,都是小雨在与经纪人周某对接。
据小雨向华商报反映,在正式直播前她多次与周某就签订协议的问题进行沟通,但从9月21日正式注册开播到10月20日直播结束,始终没有签署协议。在这期间,周某还称曾收到7.5万元的款项,但这并非小雨们的酬劳,而是周某与另一联络人周某某的。在联系过程中,小雨透露,周某曾多次变换微信名称,最后将其拉黑。
在与“克拉克”公司及一位要播直播平台的相关负责人联系后,小雨被告知款项已转给周某,而周某可能“携款潜逃”。
对此,要播APP官方微博在11月10日发布了《要播官方声明》对该事件作出回应,声明称,近日,霍尔果斯呜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现有多名声称在旗下移动互联网直播平台“要播”进行直播的主播未能如约取得相应底薪或服务费的信息,而此事实际上是要播平台长期合作机构天津一文化工作室于今年9月21日至10月20日期间招募主播在要播平台进行直播工作,随后工作室将合作项目转委托于自然人朱某负责,达成合作协议仅针对输送主播所产生的虚拟礼物收入进行分成结算,而朱某又将合作项目转委托给自然人周某、周某某等经纪人负责,周某、周某某等人又将合作项目转委托给某微信用户微信号等主播组织者负责,但部分主播并未与朱某、周某、周某某等经纪人以及微信用户等主播组织者签订任何书面协议。
声明中称,朱某、周某、周某某等经纪人、微信用户等主播组织者在未取得书面许可及充分授权的情况下,对外明示或暗示承诺的“2000元底薪”系其个人行为,相关后果与要播平台无关。工作室已于11月2日向朱某支付主播服务费等全部款项25万余元,并附上相关合作协议、朱某的个人声明及收款证明等照片。
目前,经纪人周某、周某某依然无法取得联系,要播微信公众号的客服电话也无人接听。(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