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销售不再“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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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会议或者讲座等形式销售保健食品,是目前保健食品销售的主要模式之一,但虚假宣传、价格虚高等现象也屡禁不止,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对此,《条例》明确,从事保健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地点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以会议或者讲座等形式宣传推介保健食品的,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全面,与广告审批部门批准的内容一致,不得作夸大功能、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不得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进行现场销售。
对于虚假、夸大的宣传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执行。对于在许可的经营场所以外违法进行保健食品销售的,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经营的食品;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5000元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5000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