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上,人社局大创中心负责人就今年以来我县创业工作成效及创业政策进行了详细介绍。2016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人社局坚持改革创新,把大学生就业创业放在头等重要位置,通过成立丰县大学生创业园,转化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培育一批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创新型中小企业,拓宽大学生就业创业渠道,使更多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在成功创业的同时带动社会就业。今年在园创业大学生刘运胜的电动车电子部件的生产与研发荣获省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省人社厅的10万元奖励。
对具有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大专以上学历的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含专科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归国留学生)在县大学生创业园内创办的各类企业提供多方面优惠政策。一免费场地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企业视注册的资本量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免费提供三年期限、20—348平方米左右的创业、办公场所。对具有高新技术和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可根据创业项目的实施情况,经报批后适当增加创业办公场所配置面积或延长驻园时限;二、项目无偿资助。通过跟踪评估,入驻县大学生创业园3年内、发展前景较好的初创企业,根据项目的科技含量、潜在经济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择优选择资助对象,确定资助等级与金额。企业项目无偿资助标准为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特别优秀的项目报经县政府同意后可以提高到20万元;三、商业贷款贴息额度。企业商业贷款贴息资助的额度:对已获得我县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且贷款合同到期,已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企业,根据贷款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等因素,给予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当年利率50%的贷款利息贴息;四、帮助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资金扶持。鼓励大学生申请专利,对于申请并获得专利的企业及个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