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昨晚发布提醒消息,请于12月31日前缴纳2016年度个人住房房产税税款。谁需要交这个税呢?范围是2011年1月28日起,凡是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的,还有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新购住房的,这些家庭都要交税。
但有6种情况可减免。上海本市人均60平米以下的就免税,交税得是新购住房,5年前买的房子都不算,而且光新购不行,还得是第二套以上。2011年以后没买房的,基本上都不用交税。
第二,先买一套,然后把老房子在一年内卖了的,还能退税,换句话说换房换成大房子的,也不交税。即使把原来的平房换成了几百平米的别墅,由于是第一套房,也不用去交税了。还有国家重点人才,紧缺人才,买的房子也不收房产税。
所以每年底虽然上海税务都会催缴房产税,但2014年上海收来的房产税才27亿,还不到土地出让金的2%。房产税负担并不重。房产税对有住房刚性需求的购房者以合法保护,对炒房者以严厉限制。
关于这个话题,兰台律师事务所包华做出了分析点评:
包华:上海目前出台的这个通知,对于大家来说可能觉得耳目一新,觉得好像是一个新的税种现在正在实施中。其实不是这样,房产税其实早就有,只不过在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之内,对于我们的普通住宅并没有如实的进行相应的征收。这一次实际上是将已有的税种征收的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
目前看起来,这个标准有几个特点:第一,人均60平米以上其实是很大的一个面积,而且是2011年购买的新房,还是二套房,这个起步的门槛是挺高的。对于普通的购房人解决自住需求而言,这个门槛往往是达不到的。第二,这个税率也不是很高,有些是千分之六,有些情况下是千分之四,而且还会有先征后退的相应的说明。说明这个税赋本身并不是很重,对于现在持有两套房以上,人均面积60平米以上的业主来说,这个税赋是完全能够承受的。第三,它本身是一项上海本地的政策,而且还留出了进一步减免的空间,比如它的第六项规定就是,其他需要减免的住房可以由上海市政府另行决定。也就是说这个减免政策其实还有一个兜底性的条款。
但是,这份文件可能会涉及到今后大家对于政策的一些预期,也就是说,哪些人应当是今后我们房产税调节的重点的对象以及重点的范围。第一个,投资型的购房人或者投资人应该是房产税的调节重点。也就是说,一人持有多套住房,又没有实际居住使用的需求的情况之下,人均面积超过60平米以上,套数两套以上的,这样的一些投资人,对于房产税来说是有直接反馈的。那么,千分之四也好,千分之六也罢,如果一套房子是500万的话,就是几万块。如果是十几套房子甚至几十套房子的话,对于持有人来说就是一笔不小的经费开支。第二,对于一些有投资需求的,现在持有货币的投资人来说,需要对这件事情做一个评估。也就是说,虽然税金不高,但确实影响到财务收益的重新测算,那么大家需要有一个新的预期或者新的调整。
基于以上这些判断,我认为目前这个政策更多的是一种引导型政策,也就是把一个旧有的税种,明确它的起步要求,明确它的减免要求,给持有人一个预期,给希望进一步购房的人一个预期,然后通过预期的管理方式引导市场的交易热点和交易重点。我认为从这个角度上讲,这个政策是能够达到它的预期要求的。对于今后房产税的改革方向,我相信也是吻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