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厅《关于组织申报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专业的通知》(新教高办〔2016〕26号)要求,2016年10月28日-29日,我厅组织专家对高校66个申报专业进行了认真评审,经过评审专家初选后,共有46个专业进入第二轮现场答辩阶段,评审专家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负责人现场答辩的情况,依据《自治区重点专业评审指标体系》对每个专业进行现场打分,推荐35个专业为自治区普通高校重点专业,其中新疆医科大学临床医学专业等10个专业为特色品牌专业、新疆工程学院安全工程等8个专业为战略新兴专业、新疆大学软件工程等17个专业为创新创业示范专业。为保证建设立项质量,现将推荐立项名单面向社会公示。
教育厅将对推荐的特色品牌专业开展申报资料的现场核实工作,对申报书中师资力量、资源平台、培养方案等教学条件与本科教学实际不符或违反国家规定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至11月10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书面提出,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地址和电话,署个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
请公示的专业所在学校自行聘请相关行业、企业、部门及教学专家对申报专业建设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作进一步论证,人才培养目标要适应社会要求,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方式及标准要体现出深化教学改革的思路。
联 系 人:刘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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