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今年对中小学校服定点制作企业公开招标,但原定点厂家和教育部门签订的合同远未到期,能置《合同法》于不顾吗?
校服定点企业招标争议重重
社会观察
秋阳温暖。湛江某中学学生正在进行课外活动,款式新颖的校服更映衬出他们的青春勃发。
但这些学生哪里知道,校服背后存在多少争议。
日前,湛江一些企业向本报反映,在原合同远未期满的情况下,有关部门就开展这次招标活动,不但违犯了《合同法》;而且招标过程存在许多问题。
声音?如此招标不公正
向本报反映情况的读者说,2004年,湛江市有关部门第一次在全市范围内,对中小学校服定点制作企业资格进行公开招标。但不知何故,活动半途而废,原定点企业依然按照原来的做法,与区域内的教育部门直接签订合同,大都签了8到10年。
但今年5月,他们被告知,2007到2009年度的校服定点制作企业资格,一律要通过招标决定。听到这些,他们不禁愕然,难道原订的合同不算数了?但有关部门态度强硬,坚称招标将如期举行。
虽然对此做法深表不满,但胳膊拗不过大腿,他们只好购买招标文件,对照标准,制作标书。但招标文件又规定,各县(市、区)的中标单位,除廉江市为两家外,都将只有一家,这就意味着其余县(市、区)不管有多少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将来也只能以各自区域内得分第一名的为中标者。既然是面向全市的公开招标,为什么要如此分配指标?
虽有不同意见,但既然文件规定了,那就照做吧。可6月22日公示的预中标结果,却令他们大跌眼镜,上榜的10家企业中,有两家是今年年初才注册成立的,一家是去年10月注册成立的,业界过去闻所未闻;而许多制作校服多年,论实力和经验都应中标的企业却名落孙山。他们纷纷提出质疑,认为里边有猫腻,比如:评委是先根据各厂家自制的标书里提供的资料来评标,而不是先考察企业后评标,容易给人做手脚。预中标结果公示后,遂溪县澳华服装有限公司因作假被废标,就很能说明问题。而评标时“服装样品质量比较”的权重占48%,也不合理。他们要求对中标企业样品进行质量检验,却被拒绝,更让人怀疑内有玄机。
有关部门?这次招标困难重重
据说,招标文件是由湛江市教育局的林主任拟定的,记者即前往教育局核实情况。林主任在电话里对记者说,他出差在外,抱歉不能接受采访。记者就文件拟定问题向他求证,他十分肯定地说,不是他拟定的;要了解具体情况,最好找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但市政府采购中心的苏主任却说,采购中心只是为这次招标提供一个平台,招标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都是采购方即教育局方面拟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