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财办建〔2016〕9号)有关要求,新疆发改委积极组织各地(州、市)符合条件的新能源项目及时申报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经认真审核,我委和自治区财政厅将我区符合要求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上报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8月2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了列入第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我区申报的806万千瓦可再生能源项目、56个可再生能源接网工程及4个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全部列入了补助目录,其中,风电项目74个,总装机规模535万千瓦,占全国列入补助目录总装机规模的16%;光伏项目121个,总装机规模271万千瓦,占全国列入补助目录总装机规模的13.8%;生物质工程1个,总装机规模0.08万千瓦。上述项目的补助资金发放后,将极大的改善我区可再生能源企业经营状况,对促进我区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新疆发改委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督促列入补助目录的相关可再生能源企业积极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做好对接,按时向财政部申报补助资金,争取早日获得国家电价补贴,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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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商业网:张珈宁 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