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时间:早08:00—12:00 下午14:00—18:00
一、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白酒销售人员管理制度
。
二、周一至周日为工作日,周六与周日为准许轮休日,如需在周一与周五之间轮休的,必须经过部门主管签字方可生效并将在周六与周日补上班。如未补上班的,按照事假处理。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书写请假条,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办公室主任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办公室主任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病假需出示医院病历证明,无证明的按事假处理。
四、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月计薪天数=(365天-52天)÷12月=26.08天。事假一般按照假期的天数扣除相应的日工资,即:月工资÷26.08*事假天数=应扣除的事假工资。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2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扣20元;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一天论处。提前15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扣20元;超过15分钟者,按旷工一天论处。
六、经电话查岗不在岗者,需回电话超过5分钟者,按旷工处理;出现3次以上同类情况的,公司做开除处理。 超市促销员上岗前需电话告知已上岗,如检查不在岗的按旷工处理;出现3次以上同类情况的,公司做开除处理。累计3次不接电话者,扣除100元的电话费补贴 ;累计5次不接电话者,公司做开除处理。
七、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并做开除处理。
八、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并给予一次口头警告;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做开除处理。
九、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并做开除处理。
十、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一、上班打卡是作为公司员工的义务与责任,打卡制度人人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未打卡经证明人在岗位的,未打卡一次扣10元;累计两次未打卡,人员在岗的扣除30元;累计三次未打卡,人员在岗的扣除50元,累计3次以上5次以下未打卡者,人员在岗的按照矿工一天处理;累计5次以上10次以下未打卡者,人员在岗的,扣200元;10次以上未打卡者,做开除处理。(确实有特殊情况的,逐级签字证明后方可免于处罚。忘记证明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二、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决定春节值班的人员每天补助100元,
管理制度
《白酒销售人员管理制度》(http://www.unjs.com)。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
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三、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篡改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公司做开除处理。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终奖励评比资格。
( 注意事项:以上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开除处理者,不结
算所有公司制定的工资待遇以及福利待遇 )
廉政建设管理制度
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