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了解到,教育部对2015年部分高校涉及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保送生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等5种特殊类型招生政策做出了规定。
艺术类专业招生
要求同一高校同一艺术类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录取办法;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行划定的文化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组织校考的高校要严格控制校考合格证发放数量,不得超过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非艺术类专业不得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招生。
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要求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艺术团招收特长生,将严格控制艺术团招生规模。要细化和完善艺术测试标准,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艺术团招生计划的2倍。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要求试点举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要严格控制运动队招生规模,加强报考资格审核,严格依据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核实考生运动技术等级,并对网上核实结果进行截图保存;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细化和完善运动项目测试标准,严格按照测试结果择优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得超过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倍。
保送生招生
要求高校严格规范保送工作流程,对具备保送资格考生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公示后,高校组织综合考核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并进行公示。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于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前,对拟录取保送生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录取手续。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违规录取未经本校文化测试和相关考核的考生。严禁高校以保送生招生形式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的学生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从2016年起,逐步减少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相应推荐限额。
高校综合评价招生
要求经批准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的省份和高校,要进一步明晰试点定位,主要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不得采用自主招生办法招生。从2015年起,高校考核原则上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综合评价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详情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 www.xjzk.gov.cn)查询。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5-01/23/content_109504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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