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贤在批示中指出,全面依法治疆是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的这份提案分析透彻,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切实解决村民委员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疆上下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重中之重来抓,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加大农村地区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确保依法治疆落到实处,惠及各族群众。
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是自治区政协的专门委员会之一,组织委员就新疆社会和法制方面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活动。经过大量调研形成的《关于加强我区村民委员会依法治理能力建设的建议》内容包括:加大对农村社会面的控制,形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提高农村社会的依法治理能力;规范基层依法治理秩序,发挥农村社会自治功能作用;建立针对农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巩固农村党建工作的统领地位,发挥群团组织在依法治理中的作用;全面落实农村政权组织工作经费相关政策等。
自治区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协商民主建设,2011年1月,张春贤在政协委员向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提交的4份提案建议上作出批示,至今他已对7份大会提案建议作出过批示,这些提案建议涉及解决中小学生午餐、加快农村客运发展、治理首府交通拥堵、新疆特色职业教育、促进新疆女大学生就业等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自治区相关部门认真听取吸纳委员们的意见,提案建议中的问题都一一得到了解决或正在解决。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5-01/19/content_109355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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