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4新疆电子商务发展报告》统计,在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中,有54%的新疆电子商务服务企业营业收入超过300万元,营业收入在100万—300万元之间的企业占8%,50万—100万元的企业占13%,收入在50万以下的占25%。
新疆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主要以信息平台、交易平台以及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为主,辅以代运营服务以及网络推广服务。
信息平台是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供需双方发布企业产品和服务信息、供求信息及资讯信息的场所,82%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提供此项服务;交易平台包括B2B、B2C、C2C等多种模式,有79%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提供该类服务;电子商务技术服务则包括建站、软件开发、网络安全等,有57%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提供该类服务。
“网站上线后,如何进行推广并被消费者了解,是很多企业面临的难题。越来越多的服务企业发现这一商机,开始提供网络推广服务,有46%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帮助客户开展网络营销。”自治区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新疆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中,81%的企业成立时间超过3年;成立时间在1年以内(包括1年)、1到3年(包括3年)的企业所占百分比分别为4%、15%。大多数企业成立时间较早,是新疆电子商务服务行业的先行者。
转自:http://finance.ts.cn/content/2014-11/20/content_107341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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