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粮食局公布,2014年稻谷执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新疆合理确定最低收购价,当新疆内稻谷市场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时,由具备资质的企业按随行就市原则入市收购;当新疆内稻谷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时,由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新疆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收购。执行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稻谷实行顺价销售。
据悉,此政策是根据近年来新疆稻谷收购直补政策和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经新疆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作出的调整。新疆种植稻谷的主要地区有乌鲁木齐米东区、伊犁察布查尔县、阿克苏温宿县。新疆人消费的大米主要来自东北,新疆本地米市场份额不足20%。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4-10/22/content_106334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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