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符合条件并愿意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和处方外配服务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到人社厅医疗生育保险处申请,申请时要认真填写《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并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文件可在人社厅门户网站下载查阅,联系电话:0991-3689908。
转自:http://finance.ts.cn/content/2014-10/20/content_10623212.htm
转自:http://finance.ts.cn/content/2014-10/20/content_10623212.htm
新疆商业网信息中心艾力网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