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调整为:(一)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 400元,每立方米上涨0.4元。鉴于目前化肥市场低迷,化肥用气调价措 施暂缓出台。(二)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 利机构用气等门站价格此次仍不做调整。
通知要求,为确保出租车等用气行业稳定,国家要求对出租车行业 ,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 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疏导气价调整影响;疏导前要统筹考虑当地用 油、用气车辆燃料成本差异和补贴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由地方 政府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对 城市公交和农村道路客运,继续按现行补贴政策执行。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4-10/16/content_106149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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