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工作方式的有力之举
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批准,4月18日至25日,7位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别带队到辽宁、河南、天津、浙江、贵州、广东、甘肃,就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调研,对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工作进行指导。
调研期间,7位中央纪委领导同志分别与当地省(市)党委书记、政府党组书记进行交流,就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交换意见,并分别主持召开了部分省(区、市)纪委书记座谈会。
而就在此前的4月11日和14日,王岐山分别到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并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当表率、作示范。
这一系列举动,究竟释放出哪些信号?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必须切实承担好这“两个责任”。
守土有责、政治责任、“牛鼻子”……此次集中调研的核心,就是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一信号传达到地方党委(党组)和纪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两个责任”以来,中央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视程度非比寻常——
在年初召开的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党委、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做到守土有责。
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巡视工作汇报时作出重要指示,明确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巡视监督内容。
今年两会期间,王岐山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
3月,王岐山对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指示,要求中央企业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构切实担负起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而在本月中旬的调研中,王岐山再次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
此次集中调研中,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别与省(市)党委书记、政府党组书记面对面交流主体责任,再次释放了明确且强烈的信号——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是本地区本部门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担负起主体责任,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党风廉政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必须守土尽责。
“当前的关键是进一步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具体化、标准化、可量化。”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程文浩表示,唯有明确责任,才能提高各级党委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
几位专家在采访中都不约而同地指出,必须把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当做一个整体:越是强调主体责任,越是对纪委工作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纪委的工作干得越出色,越能引起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越能促进党委履行主体责任。
选择“五一”前夕正当时——
节假日往往是腐败现象、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也是“四风”问题容易反弹的节点。各地能否落实好“两个责任”、严防“四风”反弹,即将来临的“五一”不失为一块“试金石”。
结合此前的公开报道来看,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无疑已成为当前各级党委和纪委落实好“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
此次系列调研活动安排在“五一”前夕,不禁让人想起去年“五一”前的集中约谈——2013年4月22日至26日,王岐山率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了53个中央国家机关的纪检组组长(纪委书记),抓住“五一”这个时间节点,检查督促中央和国家机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从去年“五一”前约谈,到中秋、国庆前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再到元旦、春节前严禁公款买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一年多来,中央纪委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由易到难,长期抓、抓经常,力求积小胜为大胜,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全面好转。
“节假日往往是腐败现象、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时间,也是‘四风’问题容易反弹的节点。”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说,狠抓重要时间节点纠“四风”,把日常监督和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结合起来,做到了点面结合,使监督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要形成常态化,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改作风,已经开了好头;但纠风难,难在防止反弹。即将到来的“五一”,就是一个现实的考验。各地党委和纪委能否担负起“两个责任”、持续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五一”假期无疑是一块“试金石”。
“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就相当于抓住了腐败行为和作风问题的‘七寸’。”庄德水认为,这有利于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地实现作风建设常态化,进而升华成领导干部的思想共识和自觉行为。同时,也表明中央加强作风建设是动真格的,越是重要节日和关口,越要强调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不允许领导干部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八天分赴七地调研意深远——
此次集中调研不仅是促进中央纪委与地方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指导的有效举措,其所蕴含的示范意义和导向作用,或许已经远超这一行为本身的效果。
8天时间里,7位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赴七地调研。如此规模的中央纪委领导同志集中调研,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尚属首次,在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重建以来也是极为少有的。
“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一“白皮书”的第36条。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精神,就意味着纪律检查体制要发生变革,责任体系得发生变化,工作思路也必须作出新的调整。
据了解,此次集中调研的高效率,让不少地方领导同志倍感意外——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大多是头一天晚上抵达,第二天上午与当地省(市)党委书记、政府党组书记交流,下午主持召开座谈会,晚上返京。
调研地点近的,甚至还有当天上午出发、晚上返回的“朝往夕返”式调研。
“中央纪委领导同志主动出击、下沉基层,以更加开放的姿态了解情况、征求意见,这本身就体现了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重大改变。”庄德水认为,从某种程度而言,这代表着纪检监察系统一种新的工作趋向。
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已经摸索着迈出改革的步子。此次调研的目的之一,正是深入了解改革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挑战,确保中央纪委下一步制定出台的各项政策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而对于仍在等待、观望的地方,此次集中调研无异于一次约谈,督促地方党委(党组)、纪委达成思想共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责任”要求行动起来,防止政策理解和执行的偏差,真正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
值得一提的是,在中央纪委领导同志的率先垂范下,一些省(区、市)纪委书记表示,将尽快启动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课题调研,确保科学决策。
有专家指出,此次集中调研不仅是促进中央纪委与地方之间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指导的有效举措,其所蕴含的示范意义和导向作用,或许已经远超这一行为本身的效果。
转自:http://xj.ts.cn/2014-04/29/content_96068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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