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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个人信用能上网查啦 不良记录还款5年后清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01  浏览次数:140
核心提示:根据这些试点地区身份证对应号码: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33、12、65的个人,都可以登录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3月末起,新疆、天津、浙江3个省市区居民(身份证号前两位分别为65、12、33),在家中轻点鼠标,即可上网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3月31日,记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发现,目前,央行个人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服务试点由此前的江苏、四川、重庆、北京、山东、辽宁、湖南、广西、广东9个省市区扩至12个省市区。凡持有试点省(市、自治区)身份证的个人均可上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根据这些试点地区身份证对应号码: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2、51、50、11、37、21、43、45、44、33、12、65的个人,都可以登录互联网查询本人信用报告。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身份证号码所属地不在上述12个试点省份之列,即便现在户籍已经迁移到这12个省份区域内,也暂时无法查询。


转自:http://www.ts.cn/homepage/content/2014-04/01/content_95050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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