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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的宗教知识讲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4  浏览次数:143
核心提示:于宗教认知薄浅,但觉得无论是否要承认神的存在,单是在人之初有这样一套积极、健康、向上的规范约束,对于一个人的一生和整个社会,定有很多好处。
 

    今天村里举办了宗教知识讲座活动 ,邀请乌什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和县里最有权威的两位伊玛目(领拜人,宗教领袖)为村民们讲解宗教政策和知识。来的都是男人,村委会的会议室坐满了。活动在国歌声中开始,全程用维语进行,还是由村支书主持。我听不懂,讲座内容是后来从懂双语同事的笔记上看到的。

    县伊斯兰教协会会长讲到,非法宗教活动和宗教极端思想抹黑了维吾尔民族的形象,破坏了维吾尔民族在全国和全世界的声誉,从事这些活动的人没有真正理解伊斯兰教的教义。特别提到,有人说低保户领取政府发放的救助金违反教义,这是不对的,《古兰经》上说做好事不限民族、不限对象,有困难时政府来帮助,是可以接受的。同时提到共产党为大家传播科学知识,落实惠民政策,带来了发展机遇,做了很多好事。要好好珍惜,自己也要多努力,逐渐过上好日子。

    两位伊玛目讲的要点有四:一是要认清非法宗教活动本质上不是伊斯兰教义内容,决不能参与,要坚决反对暴力恐怖活动;二是要发扬维吾尔族优秀传统文化习俗,按照传统仪式举办婚丧嫁娶活动,不蓄大胡子、不带面纱,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和睦相处,教育好孩子、经营好家庭;三是要学习先进文化知识,掌握发家致富技能,努力过上好日子,积极融入现代社会;四是要认识到共产党为大家创造了现在的良好生活和机会,拥护党的领导、支持村“两委”工作不违反伊斯兰教义,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离婚手续。

    除了讲座外,县大清真寺的伊玛目宣读了《县伊斯兰教协会关于恢复举行“乃孜”活动的倡议书》。“乃孜”是维吾尔族传统的为纪念亡人而举行的一种悼念活动,一般在人亡后的第7日、40日、百日、周年、三周年举行。“乃孜”日,丧主举办家宴,备“乃孜”饭款待亲友宾客,主人介绍亡人的生平事迹和品德,并邀请宗教领袖诵经,以追忆亡人、安慰活人。倡议书写到,人去世以后举行“乃孜”是维吾尔族代代相承的民族传统,举行“乃孜”不违反伊斯兰教传统,全体爱国宗教人士要带头举行“乃孜”,并引导信教群众参加“乃孜”活动。

    村里影响力较大的一个清真寺伊玛目还代表本村宗教人士进行了表态,说要积极引导村民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坚持发扬民族优良传统,把精力集中到发展经济、维护稳定上,全力支持工作组和村“两委”工作。

    这个活动很多地方值得疑问:为什么要在清真寺以外,将教民组织起来举办讲座?为什么要多次强调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发扬民族传统?为什么要这么郑重其事地讨论如何举办婚丧嫁娶活动,是否蓄大胡子、带面纱这样的日常生活问题?

    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表现目前新疆的宗教形势。正如前面笔记说到的,在“伊斯兰教”这个大概念下,有不同的派别,在维吾尔社会里有对伊斯兰教义接受、表现的程度、形式不尽相同的不同人群。根据凤凰周刊《宗教极端保守思想危及新疆》一文援引新疆社科院学者的观点,伊斯兰教在新疆维吾尔本土化后,可细分为四种社会群体。

    第一种是最世俗化的“文化穆斯林”,主要由“体制内”人员构成,他们很少参加念经、封斋等宗教活动,一般不忌烟酒,但会遵守一些传统的风俗习惯。第二种是“世俗穆斯林”,主要由农民、普通市民,以及一些年长、受教育程度低的人构成。相比文化穆斯林,他们宗教活动的实践更多,如封斋、做礼拜,如果周五有时间,一定会去清真寺(每周五是穆斯林的“主麻日”,教民们都去清真寺参加宗教活动)。但他们做这些只是怀着很朴素的信仰,一定程度是沿袭祖先的传统,除了斋月期间,其他时间都与常人无异,也不排斥烟酒。第三种是“保守穆斯林”。就是瓦哈比教派,也称伊斯兰复古主义、原教旨主义。类似清教徒,提倡简朴生活,反对奢靡浪费,追求内心的安宁清修,平时严守戒律,但并不主张暴力,也没有政治诉求。第四种是“极端穆斯林”,也可以叫“政治穆斯林”,人数极少,由信奉瓦哈比教派的保守穆斯林人群发展而来,以宗教“改革派”为旗号,有明显的政治诉求。从事暴力恐怖活动的,都是由极端派发展来的。

    很长一段时期内,文化穆斯林一直在维吾尔社会中占据主流,世俗穆斯林群体也是人数众多。改革开放以后,看到外面新鲜世界的维吾尔群众愿意追求世俗化的生活,宗教保守思想瓦哈比教派并没有太多市场。但是,随着近年来全球化的伊斯兰向保守回归,瓦哈比教派的影响逐渐增大,由瓦哈比教派发展而来的宗教极端主义开始肆行乡野。他们以“宗教改革”的名义,打着宗教的旗号,以“净化伊斯兰”和做“虔诚穆斯林”为借口,排斥世代传承的民族风俗习惯,排斥传统服饰,要求年轻男子留大胡须,女子蒙面穿黑色罩袍;在结婚典礼上不允许唱歌、跳舞,办丧事不准戴孝、不准哭、不办“乃孜”;不承认国家颁发的证件,不到民政局办结婚证,而是只念“尼卡”(宗教对婚姻认可的一种仪式)结婚,念“三个塔拉克”(“塔拉克”意为“休妻”,男方对女方说一次表示俩人“离婚”,不能生活在一起,以后如双方都同意可“复婚”;如果说三个“塔拉克”则没有“复婚”的可能了)离婚;妄断“阿拉力”(清真)、“哈拉木”(非清真),比如说政府办的双语学校是“哈拉木”,政府修的路是“哈拉木”,电视节目是“哈拉木”等等,虔诚的穆斯林都不应接触这些东西。

    因为极端主义打着“虔诚穆斯林”的旗号,很多群众为了表明自己的“虔诚”,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便跟着他们的主张走;还有一些年轻人,涉世未深,很容易被蛊惑。整个社会风俗慢慢变化,女人的服饰、男人的形象、举办婚丧嫁娶的仪式和手续等等。然而宗教极端主义者只是以此为幌子,他们的最终目的是政治诉求。

    一般的教民其实并不确切清楚什么才是真正的教义。他们接受宗教知识、举行宗教仪式,除了从小的传统外,很大程度上是从宗教人士那里经受教育。很多问题并不是一开始就清楚的,讲了才能清楚,而不同的主张都可能对他们产生影响。对于宗教极端主义所主张的那些与民族传统相违背的说法,他们也彷徨犹豫,很多人遵守那些主张是被社会氛围所裹挟。这就是举办这样活动的初衷,请这些反对宗教极端主义、认可拥护党的宗教政策的爱国宗教人士向教民们宣讲,引导教民保持他们的优良传统,不走宗教极端主义的路,分清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区别,在开展正常宗教活动的基础上,把精力放在发家致富过日子上。这是一场与宗教极端主义的人心争夺战,直接关系到正常社会秩序的土壤和基础,任务很重大。今天的活动之后我通过同事翻译采访了几位参加的年青人和中年人,他们的表述不一样,大意都是通过更权威、知识更渊博的伊玛目的讲座,很多问题更清楚更明白了。

    今天的讲座持续了三个多小时,每个人都严肃庄重的参与其中。这是怎样的一个过程呢?两百个人坐在一起,探讨他们对于人生宇宙的认识、探讨他们的价值规范、探讨应该如何进行日常生活,这是一种形而上的思想活动。对于我们来说,也许只有个别高校的专业课上才会有类似的场景。我不禁想知道,宗教信仰对于他们来说,到底意味着什么?

    现在我还没有条件与他们直接深入探讨这个问题,只能从旁处比对。前段时间看了本书,《谁代表伊斯兰讲话——十几亿穆斯林的真实想法》,这本书以美国盖洛普咨询公司在2001-2007开展的涵盖了全世界90%以上穆斯林的调查为基础,回答了许多关于穆斯林的问题。在信仰的重要性一节,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穆斯林说信仰让他们的生活有一个重要的目的,绝大多数人表示做礼拜能帮助他们克服焦虑,“不能想象如果没有与真主持续的联系,我怎么能应付繁重的工作和家庭事务。”在这里接触到的男人,不管长幼都会主动与我们握手,几乎都是伸出双手(如果对方是长者或值得尊敬的人才会如此),握手后还会以右手抚胸,表示真诚和敬意;见到的女人都会以右手抚胸致意。也许他们生活上未必顺意,但大部分人的眼神都透露着平静与坚定。入户走访时遇到的孩子,十几岁懂了事的都很有礼貌,显得稳重可靠。我想起了电影《战争之王》(The Load of War)中,凯奇的父亲虽然不是犹太教徒,但总喜欢戴犹太教标志的帽子,他说这帽子可以时常提醒他,头顶之上还有一些东西。也许信仰就是如此,让人有所敬畏,同时有所依恃。

    马克思说,宗教是被压迫的生灵的叹息,是人民大众的鸦片。站在无神论的立场上,他最终要“扬弃产生这种幻想的处境(即宗教)”。我对于宗教认知薄浅,但觉得无论是否要承认神的存在,单是在人之初有这样一套积极、健康、向上的规范约束,对于一个人的一生和整个社会,定有很多好处。只是,如何抵制宗教极端思想的渗透,营造正常和谐的宗教氛围;如何在双方都不断改革演进的过程中处理好宗教与世俗政治的关系,引导宗教与不断深化改革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制度相协调适应;如何在保持正常宗教信仰的同时发展社会经济,让信教群众不成为“被压迫的生灵”,让现代文明富裕的生活成为信教群众的“主食”,让宗教成为信教群众的“冰糖”而不是“鸦片”,这些都是需要继续探讨的问题。


转自:http://www.ts.cn/homepage/content/2014-03/24/content_94696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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