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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克苏认真贯彻《旅游法》精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0  来源:新疆天山网  浏览次数:93
核心提示:3月19日下午,阿克苏地区旅游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进行了学习。
     3月19日下午,阿克苏地区旅游局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进行了学习。

 据了解,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3年4月25日通过,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该法律颁布实施是旅游业发展中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为行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制保障,有利于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对阿克苏旅游产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学习会上,各参会人员就自身如何学习贯彻《旅游法》发表了学习心得体会,并阐述了对学习《旅游法》的深刻认识,纷纷表态将认真贯彻《旅游法》精神。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旅游的法律,其颁布实施有利于转变阿克苏地区旅游发展方式、调整旅游产业和产品结构,对建设“多浪龟兹文化”旅游品牌的快速发展,促进阿克苏地区强化旅游市场有重要作用。与会人员一定要将学习贯彻《旅游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通过撰写心得、理论文章、开展专题讨论等形式,开展长效、系统的学习活动,深入领会《旅游法》核心思想,提高依法治旅、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推动张家界市旅游业安全、健康发展。

转自:http://travel.ts.cn/content/2014-03/20/content_945971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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