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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玉器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20  来源:新疆天山网  作者:李春霞  浏览次数:220
核心提示:“只要不是定制或破损,购买玉器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3月1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新疆玉器城等5家玉器市场的91家经营户签订了公开承诺书,向社会郑重承诺试点推行“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当日上午,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工商局联合沙区消费者协会举行启动仪式。
    “只要不是定制或破损,购买玉器7天内可无理由退货。”3月14日,新疆乌鲁木齐市的新疆玉器城等5家玉器市场的91家经营户签订了公开承诺书,向社会郑重承诺试点推行“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当日上午,乌鲁木齐沙依巴克区工商局联合沙区消费者协会举行启动仪式。

 近年来,玉石消费呈井喷式发展,价格一路走高,玉器市场、经营户不断增加。以沙区为例,据不完全统计,友好商圈规模较大的玉器市场就有6家,市场内经营户300多户,从业人员近3000人。与玉器销售同比增长的还有玉石消费的投诉。

 在3月14日的公开承诺活动中,签约经营者提供了承诺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由市场开办方确认后报当地工商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将由工商部门颁发“七天无条件退货签约商户”公示牌。对于签订承诺书的商户,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并开具发票或收据;消费者七天内(从购买当天起计算)可提出退换货要求(定制或损坏情况除外),如果是外地消费者,所需邮费由消费者承担。签约商户如果以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情节恶劣的由工商部门收回“七天无条件退货签约商户”公示牌,并在市场显著位置公示违约经营者信息,记入信用监管系统。

 据了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但这一制度仅限于网购、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4-03/20/content_945723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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