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交分局制定并执行的《乌市公交客运行业从业人员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规定,来自二道桥车队的哈师傅和新疆旅游出租汽车集团的胡师傅在被公开表彰的同时,还分别获得了200元和1000元奖金,成为了今年公交分局首批被表彰和奖励的两名的哥。
2013年12月14日凌晨7时许,哈师傅驾车营运至乌市南湖钢材市场时,遇到了一位拦车的老人。老人说,5分钟前,4个年轻男子偷了工地的电线,被他发现后,4人搭乘一辆出租车跑了,想让他帮着追赶。哈师傅一路追到南湖北路一小区时,将其中一名小偷抓住,并将其扭送至南湖北路派出所。
2013年12月27日凌晨3时许,等保安睡着了,在餐桌下藏身3个半小时,曾在乌市一家饭馆打工的何某挟持两名保安,撬开保险柜抢走15.8万元后,搭乘胡师傅的出租车离开了案发现场,他准备先搭车到红山,然后再换搭一辆出租车回天津路的宾馆,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下车后转搭的竟还是胡师傅的车,车子开到红山加油站时,何某借故下车,又搭了一辆车回到宾馆。
通过多方努力,还有胡师傅的协助,民警于12月28日凌晨4时许将嫌疑人抓获。28岁的陕西籍男子何某对持刀入室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持刀入室抢劫,他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公交分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解建军介绍说,2013年3月份,公交分局制定并下发了《奖励办法》,并设立了一笔奖励金,实行及时核实及时奖励。
据了解,乌市现有38家出租车车队,10600辆出租车,目前从事出租车营运的从业人员近3万人。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交分局给予奖励: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或侵害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作出贡献的;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主动抢险、救灾、救人作出贡献的。
从《奖励办法》下发至今,已陆续有11位的哥利用自身的职业特点和敏锐的观察力,向公安机关收集、提供了有关社会稳定和治安动态信息,共领取了两万余元的奖励金。
“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后,公交、出租从业人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车队或拨打‘110’三种方式将信息线索反馈给警方,出于保护他们人身安全的考虑,他们只需提供车号,对于他们提供的信息线索,警方会及时进行核查,对于核实的信息线索,也会及时提出奖励申请,奖励金额从200元到30000元不等。”解建军说。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4-03/18/content_944845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