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记者宋丽 王昕 通讯员王敏报道)
高成本挡住维权路
袁小姐花了近2000元购买的羽绒服却出现了一片片油渍。找到商家,商家认为是袁小姐自己不小心沾染上去的,一向仔细的袁女士否认了这个说法,而袁小姐咨询了一些行家,说可能是羽绒服内动物羽毛填充物油渍没有处理干净渗出来所致。
要想证明是产品质量问题,就得有证据说明这件衣服的质量存在瑕疵。袁小姐来到质监部门,可工作人员的一番话让袁小姐打了退堂鼓。因为这件已经干洗过的羽绒服不能做质检了,需要袁小姐再去买一件同款的羽绒服来做质检,而且质检报告只对新买的那件同款衣服有效,另外对衣服进行质检的过程中也将是破坏性的
令袁小姐崩溃的是,质检费用需要2000元左右,如果质检结果衣服有问题,商家承担质检费用,如果没有问题,袁小姐自己承担费用。
袁小姐大概估算了一下,假如进行质检,质检结果衣服有质量问题,袁小姐最多可以退回买衣服的钱,同时搭上时间和精力。质检结果衣服没有质量问题,那么自己除了本身购买的这件问题羽绒服外,还要承担重新购买同款羽绒服及质检费大概近4000元的费用,同样还得赔上时间和精力。
最终袁小姐放弃了维权,自认倒霉。
张先生在法院工作,本身对违法违规的事情就很敏感,更注重维权,有时候更显得较真一些。
张先生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和一位朋友在乌市红山路上一家饭店吃饭,饭菜上来后,张先生要求饭店提供免费的消毒碗筷,却遭到了饭店工作人员的拒绝。理由是饭店只有收费的一次性餐具。
明明工商部门已禁止商家收取一次性餐具的费用,张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处理问题解决投诉肯定要去工商局,第一次去说明情况,第二次去要和商家见面调解,张先生先后跑了3趟,最终维权成功,商家退还两元钱,并向张先生道歉。
张先生说,退两元钱不是目的,只是为了告诉商家不该收的钱你一分都不能收。而事实上张先生为这两元钱的公道请过两次事假,对自己的影响远远超过两元钱。
消费者维权咋难在何处
近期,自治区工商局公布了十大消费投诉案例、公布了消费投诉热点,从巨大的投诉数据来说,消费者维权的能力依然显得“软弱无力”。
在记者的随机调查中,多数消费者感到耗不起那时间和精力。消费者王小姐告诉记者,消费维权看起来是件理直气壮的事情,做起来就不是那么容易了。有老话这样讲:“从南京到北京,买家没有卖家精。”从对于商品的熟悉程度来说,消费者怎么可能斗得过商家,商品出现了问题,商家有一千万个理由了推诿搪塞,一次次的协商、一次次的调解,最终发现耗不起的是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而吴先生尽管算是个较真的人,但遭遇到一些维权也只能无奈地知难而退。吴先生告诉记者,有时维权过程除却时间精力还会有“追回一只鸡,杀掉一头牛”的情况出现。艰难的举证、高昂的检测费用,细算之下维权成功出了恶气却损失了财力人力,消费者觉得不划算。最后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的情况频频出现。
记者从一些基层工商所了解到,消费者拨打了12315投诉热线之后,很快就将投诉转办到了辖区所在工商所,工商干部会很快与投诉的消费者联系,但正常情况下确实需要消费者来到工商部门进行书面投诉,随后工商干部将会调查事情的真实性,之后将消费者和商家约谈到一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工商干部将建议消费者走司法渠道进行维权。
一位从事消保工作多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投诉的调解,对于维权的消费者来说肯定会付出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如果遭遇一些必须出示相关证据的事情,消费者还得到其他一些部门进行诸如鉴定、检测之类的工作。而保障制度不完善,缺配套政策,缺细则,缺权威检测机构等给消费者维权带来一定的困难。
乌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翁健告诉记者,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新《消法》进一步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有望开启我国消费者保护的新里程。新《消法赋予消费者更多的权利,也加大了经营者的义务,举证责任交给商家实施,网络平台与商家担负连带责任,使得消费者维权难度降低,其落地和实施效果更需要关注。
四大途经:将维权进行到底
维权难、难维权,但作为社会中的一分子,每个人不可避免地要遭遇一些维权纠纷。作为消费者,掌握一些维权知识必不可少。如何让我们的维权之路走得更顺畅些?翁健为消费者介绍了一些维权的方式方法。
与经营者协商解决,这种渠道应该是维权成本最低也是最快捷的方法了。翁健告诉记者,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就与争议有关的问题进行协商,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直接对话摆事实、讲道理、分清责任,达成和解协议,使纠纷得以解决。
翁健提醒,在协商解决问题时要注意,针对故意拖延或无理由拒绝协商和解的商家,即可用投诉、申诉或者仲裁、起诉手段解决纠纷。经营者故意拖延和无理拒绝,致使财产损失扩大的,还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当经营者推卸责任,要求消费者直接找厂家交涉时,消费者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夹在中间让厂家和经营者当“皮球”踢。消费者因质量服务问题与商家交涉、协商时,店堂内服务规则或者销售告示没有法律效力。
当协商不成时,消费者可以选择投诉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这种方式也就是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可以采取互联网、拨打12315电话、信函、面谈的方式进行投诉。无论消费者采取哪种方式都需要注意,要说清楚自己和被投诉方的基本情况,诸如姓名、性别、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等内容,及商品的价格数量、购买时间等具体情况,同时还需要详细的投诉内容,诸如受损的具体情况、发现的时间等,需要强调的是,必须提供具体的证据,比如购物凭证等。这些东西准备齐全将为调解投诉打好基础。
行政申诉也是消费者可以选择的一种维权方式。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后,可以请求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照行政程序解决争议,与其他争议解决途径相比,行政申诉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消费者申诉的时候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
“当以上三种维权方式都不能奏效的时候还能够对簿公堂,通过法律程序为消费者维权,向法院提起诉讼也是途径之一。”翁健如是说。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如消费者与经营者有仲裁协议,则需先申请仲裁协议,不服裁决结果再提取诉讼。消费者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原告需是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bmdt/1753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