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涉水产品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包括生产企业是否持有效的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生产车间是否符合《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规定,生产的品种是否符合卫生许可批件核准的内容,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要求以及原辅材料索证记录(含检验报告)是否完整、产品的卫生安全质量状况等内容。
“卫生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获批涉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存在卫生安全问题。包括生产条件简陋,涉水产品的生产设备与非涉水产品的生产线共用,产生交叉污染。原材料采购时没有向供货方索取卫生许可批件或同批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等。”井夫华表示,针对上述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违规企业限期整改。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xgdt/1752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