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1日,旅行社协会与导游协会从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角度出发,为共同抵制“零负团费”及“买团卖团”行业顽症,自治区旅行社协会和自治区导游协会向全疆旅游行业同仁发出了倡导。
这两项承诺落实到位将会对全疆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有明显作用,也是新疆旅游行业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保护旅游消费者、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自身正当利益,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举措。也是国际消费者维权日到来之前,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诚信经营的具体体现。
据悉,新疆旅行社在450余家(含兵团),全疆导游人员18000名(含兵团),常年带旅游团的导游人员近半人数。目前此项工作在抓紧进行,需要在自治区旅游局官方网设置专门栏目进行公示,这是对新疆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诚信的展示,按照签字时间的顺序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局官方网站设专栏对此进行常年性展示,此项活动将于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前后由媒体向全社会公布签署承诺书的结果。这项工作得到了局机关政策法规处、监督管理处、执法总队的认可,兵团旅游局对此也是积极响应,新疆天山网对此初步答应免费常年设置栏目进行刊登。
转自:http://travel.ts.cn/content/2014-03/11/content_94252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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