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裕民县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新《兵役法》和《退伍军人安置条例》中的相关优抚政策,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的发放工作,切实维护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了尊重军人军属、关心军人军属的良好风气。
自2013年以来,裕民县财政已拨付350万元资金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的发放。
据了解,今年,裕民县财政还将拿出160多万元专项资金,用于2014年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和退役士兵安置补助金的发放。
转自:http://news.ts.cn/content/2014-03/04/content_93981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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