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乌鲁木齐市城镇居民人均收入21304元,农村居民人均收入11496元,位列全疆第二。
3月7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的调查资料显示,2013年,全疆城镇居民人均收入19874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74%,农村居民人均收入7296元,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82%。
全疆14个地州市中(不含石河子市),有7个地州市的城镇居民人均收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位于收入水平前三位的是克拉玛依市、乌鲁木齐市和哈密地区,分别达25249元、21304元和20865元。全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与最低之间相差9795元。
全疆13个地州市中(不含克拉玛依市、石河子市),有9个地州市的农村居民人均收入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位于前三位的是昌吉州、乌鲁木齐市和巴州,分别达13014元、11496元和11239元。
转自:http://www.cj.gov.cn/cjyws/jnwyw/11130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