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纳斯县去年提出了打造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绿色崛起示范区的目标。为推进工作,县委改革考核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又在全疆率先设立500万元生态奖励金。一年中,全县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资金达10亿6000万元,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相关项目30个;落实草原生态补偿资金2568万元;实施退耕还湿3502亩;否决不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项目26个。
近日,玛纳斯县给各基层乡镇、部门和村兑现了500万元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奖金,其中,工作先进的乐土驿镇获得奖金36万元,工作先进的闽玛生态村获奖金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