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据乌鲁木齐市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处长翁健介绍,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已在中国走过28个年头,工商人员肩上的“红盾”标识,时刻都在提醒我们,做一名合格的红盾卫士。
从2010年到2013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10项,出动执法人员8598人次,对儿童服装、木地板、瓷砖等139个批次的商品进行抽样,检查经营户18483户次,立案654起,罚没款202.7329万元。
对不合格产品的监管,只靠工商部门是不够的。市工商局在加强对市场检查与监管力度的同时,加强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引导与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多样的维权方式帮助消费者维权。
为了及时、方便、快捷受理消费者诉求,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去年,乌鲁木齐市工商局通过与网络媒体合作的新形式,听取消费者建议与意见,在新疆网上开设向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亮剑”行动专栏。今年年初,开通“消费警示”官方微信,通过微信的方式,每天向消费者发布消费热点,同时开设了微信维权通道。
市工商局利用12315热线电话、互联网、微信“多管齐下”的方式,畅通了投诉通道,保护了消费者权益,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公平、公正,促进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据翁健介绍,从2010年到2013年上半年,乌鲁木齐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申诉举报信息27944件,其中申诉信息21553件,办结率为100% ;举报信息6391件,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568.95万元,消费者满意率达到90%。2013年的“亮剑”行动,得到了消费者与企业的重视,截至目前,消保处已向经检大队移交案件5起。官方微信“消费警示”虽然开办的时间不长,但得到了消费者广泛的好评。
今年的消费者权益日,新消法正式实施。乌鲁木齐市工商局为了更好地推广和执行新消法,在“3·15”期间推进打假维权“五进”活动。进入商场、超市、市场、企业、景区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经营者及时处理投诉,履行社会责任。与新疆网合作开通3·15维权官网,通过“网上消费投诉平台”“拍客维权”介绍消费者遭遇侵权事件和维权难等问题,及时了解和解决消费者维权诉求。
通过这一系列行动,工商人展示了他们在消费者维权道路上所做的努力。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bmdt/17447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