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会议上了解到,日前,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做出决定:从2014年起,启动实施环境保护“蓝天行动计划”。该计划将利用3年时间,通过实行重点行业提标淘汰、区域高效供热、烟粉尘污染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气化昌吉”五大环境整治行动和245个污染治理项目 ,着力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到2016年底,基本消除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使全州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州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85%以上。
李建国指出,加强环境保护,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各族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昌吉州抢抓机遇叠加优势,推动科学跨越、加快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时期。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部署,全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三个率先”核心目标,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环保优先、生态立州,坚持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大力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环境污染治理,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我州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建设“五个昌吉”奠定坚实基础。
李建国强调,要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严守生态红线;要深入实 施“蓝天行动计划”,加大大气污染治理;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物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下决心淘汰一批高污染、高排放、低效益的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要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抓好污染总量排放,力争提前一年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要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
自治区环保厅党组书记孙昌华应邀出席会议;州党委副书记、州长马雄成主持会议。
州领导马登峰、李风清、宋宏利、王炳炬、朱发林、要建军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