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年内实现24小时“空气预报”
今年起,乌鲁木齐市将率先实施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其他地(州、市)政府所在地逐步实施24小时空气质量预报。这是自治区环保厅、气象局近日签署的共同开展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要框架协议内容。
2月25日,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框架协议共建立了5项合作机制。
其中,包括联合开展全疆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根据天气形势及环境监测数据,从2014年起,先在乌鲁木齐市实施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然后再在全区其他地(州、市)政府所在地逐步推开。2015年起,在全区污染较重的区域实现24小时、48小时空气质量预报。
环保厅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届时,空气质量日报、预报、预警信息将由环保厅、气象局联合向社会发布。
该负责人介绍说,此次合作双方还将共同建立监测预警会商机制,开展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连续出现3天以上的重度污染天或者雾霾天时,双方将启动监测预警会商机制,共同对重污染天气过程进行研判,联合发布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双方还要建立和完善重污染区域天气应急联合响应机制,加强重点区域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在条件具备时对重污染天气采取必要的气象干预措施。
“在雾霾天多发季节,双方还要联合开展霾天气的成因分析和跟踪监测等方面的科学研究,为大气环境治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服务,并共同研究提高环境气象预报预警的准确性。”该负责人说。
协议内容还包括:联合开展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估: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污染源监测和气温、气压、风速、风向、大气稳定度等气象条件,为分析环境空气质量的成因,编制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方案提供支持;联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并形成报告,联合上报政府,供领导决策参考。
又讯:近日,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西山事业部搬迁后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进行了评审。此次企业风险评估内容包括:企业搬迁后土地开发的环境风险水平如何,受污染场地如何进行土地修复等。这也是乌鲁木齐市首次开展工业企业被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msrd/1739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