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众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是非营利性、志愿性与公益性的民办非企业,具有不同于政府与企业的组织运行模式,是对政府服务机构的有益补充。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工作处统计,目前,我区的社会服务中心有三十多家,近年来在数量上呈上升趋势。
据该中心负责人介绍,中心将以社区为平台,承接政府、司法部门和群团组织委托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包括针对老人、妇女、残疾人、儿童和青少年等群体开展的服务,运用个案、小组、社区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协调解决他们面临的物质、情绪和心理问题。同时,中心还将为政府解决相关社会问题提供决策参考。
曹玲是新疆众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的主任,持有社会工作师资质,她还是新疆师范大学社会工作专业的老师。她说,“目前机构主要以老人、儿童和青少年为服务对象,开展综合性的家庭服务和社区服务,今后还将不断拓展专业服务领域,提高专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准,要想让政府购买我们的服务,我们还要更加努力。”
曹玲说,“政府购买服务”是大势所趋,新疆刚刚走过探索期,还在初级阶段。这项服务以社区为依托,是因为社区承载了太多社会工作,比如社会福利与救助、权益保护、劳动就业等。社区工作人员中,拥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人非常少,中心的建立就是以专业方法承接这些专业工作。比方说,政府要推行一个权益保护项目,希望社会服务机构来承担,我们就可以通过竞标争取提供服务的机会。
据了解,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据自治区民政厅社会工作处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在自治区民政厅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处登记的只有两家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月17日,新疆众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内,广州援疆社工正在为辖区的儿童开展社会服务活动。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sgjs/1736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