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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强行开通收费短信 市工商局:涉嫌霸王条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2-21  浏览次数:70
核心提示:该负责人表示,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该银行的行为属于一种要约行为,但这种要约行为没有得到消费者的承诺,这样的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是不成立的。所以,银行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近日,市民戴先生就遇到了“被开通”短信之事,在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发一条短信表示,已帮其开通了短信业务,必须每月付费。 

  “银行单方面开通业务,相当于强制消费者接受。”戴先生说,他办理的这张银行卡主要是为了还房屋按揭款,办卡时并未申请接受该银行的任何短信服务。 

  在戴先生提出异议之后,银行给出的答复是,这是站在戴先生的角度着想,方便他准确还款,所以向戴先生提供扣款账户余额不足提醒、贷款扣款成功通知等短信增值服务,每月3元,免费体验一个月。 

  银行虽然补充说,如不需此服务,可在收到短信3天内主动致电取消,但戴先生依旧感觉不舒服。 

  20日,市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分析,该银行的行为针对特定消费者,开通指定的增值服务,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扰乱市场秩序,并强制性消费和设置“消费陷阱”。 

  该负责人表示,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说,该银行的行为属于一种要约行为,但这种要约行为没有得到消费者的承诺,这样的合同在法律意义上是不成立的。所以,银行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 

  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类似戴先生的遭遇,可向12315投诉。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bmdt/1737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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