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樊新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乌鲁木齐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汇报,并前往华电新疆乌鲁木齐热电厂、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华泰重工有限责任公司等地视察。
2013年,乌鲁木齐市投资137亿元,实施以城区五大电厂和企业自备电厂关停治理为重点,集中搬迁污染工业企业,实施了机动车尾气治理、扬尘污染防治等46个重点项目。
通过重点项目实施,减少燃煤污染消耗700多万吨、二氧化硫排放3.7万吨、氮氧化物排放3.8万吨,烟尘排放1.1万吨。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优、良)天数304天,达标天数增加12天,二氧化硫浓度下降48.3%。
乌鲁木齐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但仍存在问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浓度下降,但粉尘污染仍需加强治理;全市4.4万辆黄标车,每辆相当28辆普通车排放,但目前黄标车淘汰速度较慢;中心城区空气质量良好,但工业园区聚集的米东区大气污染治理情况复杂。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阿不都热依木·阿不力孜提出,米东区是工业“三角区”,不仅有乌鲁木齐市的部分工业园区分布,附近还有昌吉、五家渠、阜康的工业园区,排放的企业有市级管理的,也有国控、区控的,管理权限不一,使大气污染治理遇到瓶颈,希望自治区能够给予协调和支持。
检查组对乌鲁木齐市大气法贯彻情况给予肯定,贾帕尔·阿比布拉说,灰天变蓝天,成果来之不易,保蓝天今后要做的更多,乌市要加快城市周边的大气污染治理。行政区划有界限,大气污染治理无界限,各地州、县市应当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共同管理,加强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
转自:http://www.urumqi.gov.cn/znsx/jdxw/msrd/1735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