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打击“三假”的重点是:查处取缔和收缴非法违规报刊,取缔非法设立的编辑部、记者站、工作站等机构,关闭非法设立的新闻类网站、网站频道,严厉打击以记者或网站新闻采编人员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分子。
《通知》要求有关新闻出版和文化执法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三假”案件的行政处罚。对涉嫌敲诈勒索等犯罪的,要搜集固定证据,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少数为掩盖自身问题,拒不配合调查,造成恶劣影响的被敲诈单位和个人,要加强教育,必要时通过纪律检查等部门依法依规查处;涉嫌行贿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通知》鼓励被敲诈单位、企业和个人举报“三假”行为并提供证据,对举报内容属实并查处取得结果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转自:http://news.sina.com.cn/o/2014-01-17/0918292700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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