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江辉介绍说,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创新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安全管理的具体举措,2014年自治区在烟花爆竹销售实行连锁经营管理模式,建立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经营(批发)企业为龙头,以长期零售单位为骨干、零时零售单位为末端的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模式。
李江辉说,烟花爆竹连锁经营模式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思想,有八项统一的管理规定,即:统一建立健全连锁经营安全管理制度、统一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统一烟花爆竹连锁经营零售单位经营场所安全标准、统一烟花爆竹流向信息采集管理、统一签订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统一规范登记烟花爆竹购买人员身份证信息、统一编制应急处置预案、统一烟花爆竹运输配送服务。
“这种模式遵循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自觉管理、自我约束,实现了全过程规范化有效管理,杜绝非法、违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规范了经营销售秩序,提高了经营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李江辉说,“我们力争在2014年春节期间使50%以上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实行连锁经营,到2015年全部实行连锁经营。”
新年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据悉,2014年新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销售时间是1月16日至2月14日,乌鲁木齐市共设置烟花爆竹临时零售销售点150个。
李江辉提醒市民在购买、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时,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临时)零售许可证》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李江辉说,合法的烟花爆竹产品表面整洁,无浮药、无霉变、无明显变形;筒体粘合牢固,不开裂、不散筒。有完整、清晰的产品名称、产品合格证、制造商或出品人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或批号)和燃放说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并可以通过手机查询烟花爆竹的流向信息。
在临时存放烟花爆竹时,应将其装入纸箱或木箱,放置于没有烟火的闲屋,注意通风、防潮、防腐、防虫鼠咬,远离明火和热源,尽量不要长期储存。要轻拿轻放,不要拖、拉、摔、摩擦等。
特别注意的是,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选择宽敞、安全的室外场地,不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燃放。在平整的水泥地上燃放时,要将烟花爆竹平稳牢固摆放,点燃后人要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当燃放过程中出现瞎火等异常情况时,不要马上近察看,应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不要试图再次点燃未响或未燃的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除特殊说明外,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饮酒之后绝对不能燃放。儿童要在监护人的陪同下在燃放烟花炮竹。
转自:http://news.sina.com.cn/c/2014-01-14/1744292416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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