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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政府采购采取“三严”规范集中采购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27  浏览次数:113
核心提示:今年以来,阜康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强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认真把好“三关”。
            今年以来,阜康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加强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认真把好“三关”。

  一严把事前申报关。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认真审核采购方式。所有政府采购项目须填报《阜康市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实施申报表》,落实资金来源和资金支出计划。坚持无预算不得采购,凡可以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其他方式,凡纳入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进入集中采购。

  二严把事中监督关。对所有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统一在网上发布信息公告。对开标、评标活动由监督组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监督合同的签订及实施,参与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确保执行过程的规范。

    三严把事后结算关。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统一由采购单位办理报批和资金支付手续。由交易中心对报送资料审核无误后,开具请拨单,凡未批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不予报支。

    通过严把“三关”,促使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向着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今年我市政府采购及公共资源交易共完成交易项目1003项,完成预算资金35423万元,实际采购和交易31609万元,节约资金3814万元,节约率达10.77%。


转自:http://www.cj.gov.cn/cjyws/xfyw/1075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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