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昌吉市交通运输局坚持服务大局、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原则,多措并举,不断规范交通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加强教育、学习,提高执法人员自身素质。局纪检部门通过明查暗访,检查行政执法单位、办事窗口、基层执法站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项规定”及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严明纪律廉洁从政十条禁令等规定情况,巩固和提升作风效能建设成效。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强化自身监督,采取随机抽查行政处罚案卷,查看案件执行情况;强化外部监督,设立举报电话,聘请行风监督员,提高群众满意度。三是推进依法行政。制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奖惩等一系列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法律责任,严格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做到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监督,使执法人员既有权力,又有责任。四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成立重大案件审查委员会,对重大处罚案件及情节复杂案件集体研究决定;建立重大案件备案制度。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罚款的案件,定期向市交通运输局报备。2013年,交通行政处罚承办案件共935件,已办结案件935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办件准确率即办率、群众测评满意率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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